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4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单位申报,省安监局审查,日照市瑞祥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中心等15家单位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7月2日。山东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6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增加评审范围。
取得安全标准化评审资格和增加评审范围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评审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评审事项,并对做出的评审结果负责。评审单位要不断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评审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评审活动全过程管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评审单位改进评审工作,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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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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